华晨集团重整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经过,将与相关债权人洽谈
华晨集团重整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经过,将与相关债权人洽谈
华晨轿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本质兼并重整方案草案未获得债务人会议表决经过。\n\n 7月2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华晨轿车集团控股等12家企业本质兼并重整案第三次债务人会议表决成果的公告》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则,《华晨轿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本质兼并重整方案(草案)》(简称“重整方案(草案)”)未获得本次债务人会议表决经过。\n\n 此次债务人会议于6月30日举行,因有部分债务人表明因表决事项严重,批阅、决议方案流程较长,无法在6月30日之前完结决议方案,故表决截止时刻延期至7月20日18时。\n\n 公告显现,华晨集团重整方案(草案)获税款债务组、有财产担保债务和出资人组表决经过,但在一般债务组中,经过重整草案的一般债务人所代表的债务金额未超越一般债务总额的三分之二。\n\n\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则,重整方案(草案)未获得本次债务人会议表决经过。\n\n 公告称,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将与未经过重整草案表决组的相关债务人进行洽谈。\n\n 华晨集团于2020年11月20日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n\n 2020年11月13日,华晨集团债务人格致轿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请求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11月20日,沈阳中院裁决受理华晨集团债务人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的请求。2021年1月26日,华晨集团管理人向沈阳中院请求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选用本质兼并重整方法进行审理。\n\n 2021年4月21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本质兼并重整案第一次债务人会议经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网举行,共2825位债务人登录网站观看会议,所代表债务金额约为444.54亿元。\n\n 2021年8月31日上午,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本质兼并重整案举行了第2次债务人大会。第2次债务人会议上,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宝马我国以16.33亿元购得“中华”轿车品牌轿车出产相关部分财物及华晨轿车制作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对宝马我国收买华晨轿车制作股权案进行简易案子公示,但尔后一直未有回音。 【修改:彭婧如】